公 示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2-16浏览次数:16

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同意:我校2023年开展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公共事业管理、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汉语言文学6个本科函授(业余)专业招生

公示时间自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1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形式向继续教育处反映。    联系方式:025-89668333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继续教育处

2023年2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