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职责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9-02浏览次数:382

1.负责全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

2.制定中心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申报教育部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国培”及江苏省教育厅特殊教育师资培训项目。

4.负责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

5.负责联系残联、康复机构、教育系统等,落实社会培训项目,制订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协调校内其它部门培训项目、协助开展培训。

7.负责培训项目的日常管理、教学管理、质量监控、师资队伍建设等。

8.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做好委托培训项目的法律咨询、协议签订。

9.负责培训项目经费的审批、催缴及结算。

10.负责培训项目资料的收集、建档。

11.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