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是由教育部创办,全国唯一一所独立设置,以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为主,兼残疾人事业专门人才培养的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因服务中国残疾人事业和特殊教育需求而生,于1982年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资助支持下创办,初名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校。学校的建立,开辟了中国特殊师范教育的先河。1997年,学校划归江苏省人民政府管理。2009年,学校成为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建单位。2015年,学校更名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学院简介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建于2020年,依托学校在特殊教育领域的学科积淀、专家资源及办学优势,适应特殊教育持续发展的动态需求,全面满足各地区、各类型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素养提升与学历进阶需要,显著提升学校在全国特殊教育领域的影响力,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做出积极贡献。继续教育学院同时承担“江苏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和“江苏省残疾人事业培训中心”的职能,每年面向全国举办多层次、多类别的特殊教育师资培训,有力推动新时期我国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发展进程。
招生情况
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及社会公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持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专科或专科以上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
3.已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可以报名申请免试入学“专升本”各专业。
(具体报考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公告为准)
二、报名的时间、方式及信息确认
1.报名时间:8月下旬至9月上旬(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公告为准)。学校长年坚持做好考生的报考咨询及登记服务工作,咨询电话和咨询QQ群见后页。
2.报名方式: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的方式。考生凭本人有效证件号码和本人手机号码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jseea.cn/)报名和填报志愿。
3.报名信息确认: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实行网上审核,已经完成网上注册、志愿填报、网上审核及网上缴费的考生,即可打印报名确认单。未完成网上缴费的报名信息无效。
三、入学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全国成人高考考试日期一般为10月下旬(具体时间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通知)。“专升本”各专业统考科目均为三门课程(单科满分150分,总分450分)。其中政治、外语为公共课,另外一门为专业课(见拟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一览表),迎考复习资料可在各地书店或网上购买。
四、录取原则、方法及入学报到
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省教育考试院从高分到低分的投档顺序,按计划录取一志愿考生等;专业录取人数不足15人时,需调剂至相近专业;录取通知书将在2026年1月底前发出。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规定的日期及事项入学报到,办理学籍注册等。
五、毕业及学位
学生修业期满,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经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学历,颁发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六、拟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一览表
层次 | 专业名称 | 类别 | 考试科目 | 学制(年) | 学习 形式 | 学费 (元/学年) |
专科起点升本科 | 特殊教育 | 教育学类 | 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 2.5 | 非脱产 | 2000 |
教育康复学 | 教育学类 | 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 2.5 | 非脱产 | 2000 | |
公共事业管理 | 经管类 | 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 2.5 | 非脱产 | 2000 |
注:以上拟招生专业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实际招生信息为准。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成人高校和成人中专校收费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71号、苏财综〔2007〕61号、苏教财〔2007〕33号)规定,文科类2000元/学年;理科类2200元/学年。如有变动,以当年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学费由学生个人在录取并报到后在我校财务处网站上按学年进行缴纳。
七、教育培养
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学采取线下面授辅导、线上自主学习和在岗实践等形式进行。每学期组织集中面授和线上教学辅导,面授地点在我校栖霞校区(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学校目前未设立校外教学点。
为减少工学矛盾,原则上安排在双休日组织面授辅导及考试。
八、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电话:025-89668115
QQ咨询群:
700149907(咨询群1) 710220839(咨询群2) 718413766(咨询群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