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同意:我校2023年开展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公共事业管理、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汉语言文学6个本科函授(业余)专业招生。
公示时间自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1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形式向继续教育处反映。 联系方式:025-89668333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继续教育处
2023年2月16日
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同意:我校2023年开展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公共事业管理、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汉语言文学6个本科函授(业余)专业招生。
公示时间自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1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形式向继续教育处反映。 联系方式:025-89668333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继续教育处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