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全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
2.制定中心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申报教育部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国培”及江苏省教育厅特殊教育师资培训项目。
4.负责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
5.负责联系残联、康复机构、教育系统等,落实社会培训项目,制订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协调校内其它部门培训项目、协助开展培训。
7.负责培训项目的日常管理、教学管理、质量监控、师资队伍建设等。
8.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做好委托培训项目的法律咨询、协议签订。
9.负责培训项目经费的审批、催缴及结算。
10.负责培训项目资料的收集、建档。
11.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