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批新职业-手语翻译员介绍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3-27浏览次数:1567

手语翻译员国家职业标准

职业名称

  手语翻译员

职业定义

  以手语、口语为交流手段,在听障人士与健听人士之间进行传译服务的人员。

主要工作内容

1)为听障人士提供将口语翻译成手语的服务;  

2)为健听人士提供将手语翻译成口语的服务;  

3)直接用手语与听障人士进行交流。

职业概况:

  手语是听障人士和健听人士之间实现有效沟通的"桥梁"。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美国、英国、加拿大、瑞典、挪威、丹麦、日本等发达国家陆续将手语作为一种独立的语言纳入国家教育体系,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关于手语翻译的培训、测试和鉴定体系,有的国家还成立了国家级手语翻译机构。

  据统计,目前我国听障人士至少有2057万。而我国手语行业发展缓慢,除少数师范类高等院校在特殊教育专业中开设手语课外,手语教育(包括社会培训)力量薄弱。据估算,2008年奥运会期间,大约需要900名高水平的手语翻译,而目前我国高水平的手语翻译人员严重不足。

  手语翻译员是以手语(手指语、手势语)、口语为交际手段,在听障人士与健听人士间进行传译服务。手语翻译人员职业的确立,对于创造无障碍交流的社会人文环境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2007年世界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2008年北京奥运会及2010年上海世博会等一系列重大国际活动的举行,尤显手语翻译员职业的重要性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与国际接轨,为听障人士服务,这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



职业资格报考条件

――五级手语翻译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经五级手语翻译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四级手语翻译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级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五级手语翻译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五级手语翻译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四级手语翻译员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手语翻译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四级手语翻译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2)取得四级手语翻译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三级手语翻译员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四级手语翻译员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级手语翻译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三级手语翻译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2)取得三级手语翻译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二级手语翻译员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三级手语翻译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